Pure Air Technology E.Q.C. 空氣淨化機 已符合食環署指定規格。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早前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規例)向餐飲業務發出指示,訂明提供堂食的餐飲處所在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方面須遵守的規定,為順利落實該規定而成立的工作小組於2021年4月1日公布,符合指定規格的空氣淨化設備清單會分批上載至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網頁(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guide_general_reference/Information_air-changes_purification.html),以供餐飲處所負責人及通風設備承辦商作為參考。